您的位置  首页 >> 创先争优简报 >> >> 正文
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围绕“三项重点”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原创 | 日期:2010年7月27日 | 浏览58 次] 字体:[ ]

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紧紧围绕“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”三项重点工作,从注重诉讼调解化民争、加强审判保民安、破解执行难瓶颈维民权、完善便民举措便利民等方面入手,找准创先争优活动的切入点,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。

一抓活动结合,把握着力点。把创先争优活动与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。从“切实加强廉政教育,着力培树公正廉洁的司法作风;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;有效延伸审理职能,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;切实加强队伍建设,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;加大廉政监督,着力维护人民法官为民司法精神”五个方面,制定十八项措施,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工作在机制、制度上有保障。

二抓学习教育,强干警素质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,扎实开展“廉政教育”和“知足感恩、敬业奉献”两个专题学习教育活动,组织开展岗位培训、续职培训、人民陪审员培训、请专家学者来授课培训、到上级法院和高校短期培训等教育形式,认真落实学习制度,狠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、业务技能学习,增强党员干警运用科学发展理论指导实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,提升推动科学发展、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,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落实在组织上和思想上。

三抓制度建设,提升司法效能。认真落实审判流程管理、错案责任追究、服务承诺、首问责任、限时办结等制度,建立法院干警“执法业绩档案”、“廉洁从政档案”等工作制度,完善岗位责任细化考核标准,强化任务目标要求,规范司法行为,改进司法作风。抓好立案大厅窗口的规范化建设,将立案大厅确立为“党员服务示范窗口”, 通过党员示范带动作用,加强对人民群众的诉讼指导,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,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;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;加强对案件审理、执行监督,缩短审执期限,提高审判效率;强化诉讼调解,做好矛盾化解工作,着力提供优质公正高效服务,提升司法效能,优化司法环境。

四抓载体创新,强队伍促审判。结合法院工作特点,开展“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(优秀党务工作者)、优秀审判长、优秀审判员、优秀执行员、优秀书记员、优秀司法警察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、优秀服务标兵,优秀法律文书”为载体的“十优”创建活动。通过“创”和“争”,使先进集体和做事认真、勇于创新、能吃苦耐劳的党员干警真正涌现出来,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,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形象,促使审判工作、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,为推进法院科学协调发展和维护彝州社会安宁提供强大精神动力。 

(州法院 梅登华)


责任编辑:楚雄党建

相关文章

  • ·没有相关文章

相关专题

  • ·专题1信息无
  • ·专题2信息无